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我贾贾日本,挂席穷南海。冰夷斗蛟龙,牙角吐光采。
血人以宴娭,窟宅一朝改。赤手拾明月,天幸独我在。
归赴王侯需,价直十百倍。匹夫惜性命,贪冒以贾罪。
歌笑履波涛,竟死复何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