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秋谷文章在,清风四十年。先朝真宰相,平地旧神仙。
逸气云霄上,荣光雨露边。印章封一品,楮币赐三千。
忧国惟心切,匡时见节全。回咨还内藏,知足契皇天。
忆自攀龙去,曾如抱虎眠。过家期上冢,谢病请归田。
季父何时会,安书远道传。喜看亲族贵,仍愿弟兄贤。
妙画何森若,真情亦霭然。封缄题日月,光彩照山川。
未数甘棠笏,宜书汗竹编。子孙须宝秘,什袭永绵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