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天生蒸民,有觉其性。阴阳肇判,含元达顺。琴瑟载咏,蘋蘩攸司。
夙夜用敬,犹惧或亏。无曰深闺,莫余云觌。淑慝在躬,指视暗室。
维椒与兰,植于中田。我思君子,淑慎寒渊。
先民有言,言不出阃。牝鸡之晨,厥家用损。节以应佩,琴以和神。
词苟或费,宁默而存。勿尚尔舌,寸心是弛。既悔而追,不胫千里。
嗟嗟愚盲,慎其德间。鹦鹉多言,只名文禽。
纻纩在笥,焕乎有烂。凄其以风,滋我永叹。维织与纴,为坊厥心。
舍业而嬉,淫慝相寻。野有络纬,振迅其翼。尔安用媮,微羽所疾。
虽有孔翠,不如春蚕。之子纂组,不如布缣。
冀妻如宾,孟光举案。夫岂矫情,偷惰斯远。啼眉折腰,邦国之妖。
彼昏罔知,反以用骄。幽闲贞静,曰配君子。载色载笑,若佐之史。
敬而能和,穆如清风。修身准此,维以令终。